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
编号:台黄不动产告字(2018) 159号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
权利人
不动产权利类型
面积
(平方米)
不动产坐落
备注
1
台房权证黄字第1266号
郑学友
王小琴
房屋所有权
城关镇西街居西街54号
拆迁
?
公告单位:台州市国土资源局黄岩分局
2018年7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