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州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思路
发布日期:2017-03-08访问次数: 字号:[ ]

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思路

台州市国土资源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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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2016年工作回顾

2016年,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正确领导下,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干部职工,以强势推进重大项目服务行动、耕地后备资源大调查行动、存量土地消化“百日攻坚行动”、 ?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示范引领行动、违法用地集中整治“亮剑行动”等“五大行动”为抓手,主动作为,攻坚克难,狠抓落实,国土资源保护保障工作成效明显。市局在2016年度市级部门工作述绩中,获第二组(23个市级部门)第一名。

(一)服务中心大局,资源要素保障更加精准。通过建立重大项目领导联系制度,坚持一线走访破难,开展移动办公实时督办,跑部进京促项目审批,帮助调剂补充耕地指标,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用地需求。全年共审批上报建设用地报件133个,报批总面积4.63万亩,其中新增建设用地面积3.65万亩,分别占全省总量的15.3%和15%,两项报批数据均居全省第一位(历史以来首次),是十年来我市用地指标数量最多的一年。全市共供应土地2.59万亩,出让土地1.15万亩,土地出让金148亿元,同比分别增长11.5%、5.3%和34.3%,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国土资源保障。

(二)严格执法监管,耕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。强势推进违法用地集中整治“亮剑行动”,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了《关于加快推进国土领域非诉执行积案清理工作的意见》〔台中法(2016)178号〕,狠抓历史积案清理工作。3.6万宗违法用地未依法处置问题,自查已整改3.4万宗,整改率94.67%,走在全省前列,得到了省委夏宝龙书记的批示肯定并通报各市县,市局执法监察局被评为全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先进集体。积极配合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开展例行督察,全力抓好发现问题的整改,整改工作通过验收。同时,以“611”土地整治工程为抓手,积极开展耕地后备资源大调查行动,全面摸清全市补充耕地潜力,加大海涂围垦和低丘缓坡资源开发,大力推进“旱改水”耕地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建设,全年垦造耕地1.99万亩,完成年度任务的120%,连续21年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。

(三)狠抓存量盘活,节约集约水平进一步提升。开展全市存量土地消化“百日攻坚行动”,全市共消化批而未供土地1.07万亩,完成年度任务的137%;共处置闲置土地312宗,闲置率0.18%,控制省政府要求的1%以内。同时,扎实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“三改一拆”拆后利用工作,全市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8674亩,完成年度任务的120%;利用“三改一拆”拆后利用土地办理具体建设项目用地供应2921亩,完成年度任务的146%;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1887亩,完成年度任务的149%。

(四)坚持创新驱动,资源领域改革顺利推进。通过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机构设立、房管数据交汇、政策制订、系统开发、人员培训等一系列准备工作,于去年9月底前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。依托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,持续深化不动产登记“最多跑一次”改革,实现办理时速提升70%,走在全省前列。起草出台《关于优化工业用地配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台政办发[2016]15号文件),通过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降低企业前期用地成本;允许工业用地适当分割登记解决企业融资难题; ?鼓励工业用地适度流转有效盘活存量厂房;鼓励社会资金和力量参与低效用地改造发展工业地产,解决小微企业用地难。该文件在用地政策上有许多突破和创新,得到了冯飞副省长的批示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好评。

(五)着眼利民惠民,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。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御工作, ?完成29处地质灾害重要隐患点治理工程,全年没有发生一起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事件,连续13年实现零伤亡,得到了黄旭明副省长的批示肯定。狠抓农民建房用地保障,全年共争取省农民建房专项指标2401亩,占全省的20%,居全省第一位,全市共批准农民建房1.86万户,完成年度任务的113%。积极推进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,完成6家绿色矿山建设,全市绿色矿山建成率达75%,完成废弃矿山治理21个。

二、2017年工作思路

2017年全市国土资源工作的总体要求是:紧紧围绕市委、市政府和省厅中心工作,按照“大抓项目年”和“责任落实年”活动要求,奋力推进三大攻坚任务,重点实施四项民生工程,以翻篇归零的心态,继续实干争先、奋力赶超,为台州实现裂变发展、赶超发展,建设“山海水城、和合圣地、制造之都”作出更大贡献!

(一)奋力推进三大攻坚任务

1、推进重大项目要素保障攻坚。一是加强项目包装,积极争取增量。今年国家和省用地政策有较大变化。第一个变化是用地指标由“申请制”变为“核销制”,即“成熟一个,上报一个、核销一个”,用地指标随报件同步核销,先报先用,用完为止。全省用于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指标总量仅5万亩,同时,省里规定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报件上报截止时间为10月底,超过这个时限只能等到下一年度安排。第二个变化是中共中央、国务院明确补充耕地能力严重不足的省份,对由于实施国家重大建设项目造成补充耕地缺口,可向国务院申请国家统筹。并且规定一般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,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,报国务院批准。为此,发改、经信、国土等部门要提前谋划、密切配合,加大项目包装和整合力度,尽可能将更多项目列入省以上重大建设项目,尤其是国家级项目,努力向上争取用地指标和补充耕地国家统筹。同时,针对省里用地报件截止时间为10月底这一情况,各相关部门和项目业主单位要根据这个时间节点倒排选址、工可、环评、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计划,提前做好相关工作,及时提供报批相关材料。二是落实耕地占补,破解一号难题。尽管国家重大建设项目补充耕地可以争取国家统筹,但绝大部分项目都是省以下项目,需要自身垦造来解决,矛盾依然非常尖锐。各地要结合省下达的“611”土地整治任务,狠抓造田造地,统筹安排垦造耕地和建设用地地块,制定年度实施计划,明确垦造耕地、旱改水、耕地质量提升规模、布局和时序,实行垦造耕地项目与年度用地项目挂钩,确保建设项目用地占补平衡需要。要健全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市内县域间调剂办法,提高市统筹调剂能力,保障市内重大建设项目的落地。要加大项目工程资金投入,明确土地整治工作经费,分类制定垦造耕地、旱改水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、建设用地复垦等补偿标准,充分调动乡镇、农户积极性。三是推进和谐征地,做实做细工作。各地要把握时机,务必在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后,第一时间开展土地勘测定界、现场放样等工作,为征地工作打下坚实基础。征地过程中,对相关权益人要全面调查,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权益,做到告知、确认、听证的法定程序履行到位,使项目真正落地。四是推进整体移山,加大石料供应力度。抓好新一轮矿产资源规划执行,在空间上进一步优化矿产开发利用布局,重点保障交通、水利、能源等重大项目对砂石料矿产资源的需求。积极推进整体移山,实施整体铲平孤立或残采山体,抓好矿地综合利用。

2、推进低效存量土地盘活攻坚。一是加快存量低效土地盘活再利用。抓好批而未供、供而未用、城镇低效用地和“三改一拆”拆后土地等“四块土地”的开发利用。开展“批而未供、供而未用”土地清查处置专项行动,建立一宗一档的台账清单,分类推进消化处置工作,切实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。继续推进成片存量低效用地再开发示范引领专项行动,每个县(市、区)都至少启动2个连片集中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示范项目(区),以点带面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。在再开发利用过程中,要注重与新产业新业态发展、工业地产开发相结合,特别是利用原有低效土地开发工业地产,解决小微企业的用地需求。二是加大做地储备力度。加强做地储备出让三个计划管控引领,发挥好储备土地“蓄水池”作用,增强市区土地调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。加强与规划等部门衔接,科学合理划定若干个“做地”地块,切实做好“做地”地块用地报批工作。加大对低效土地的收储力度,整合盘活存量资源。三是深化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。各县(市、区)要出台具体实施办法或操作细则,做好《关于优化工业用地配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台政办发[2016]15号文件)的落地,引导工业项目采用国有土地租赁、弹性年期出让和先租后让等方式取得土地,降低企业用地成本。建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平台,提高交易规范化、透明化水平。四是积极创建节约集约示范县。完善“规划管控、计划调节,标准控制、市场配置,政策鼓励、考核推动”的政策体系,重点推动椒江区、路桥区、温岭市创建国家级节约集约示范县。

3、推进违法用地“清零控新”攻坚。一是切实抓好历史违法用地整改“清零”工作。在去年排查的基础上,各地要继续对1987年以来的违法用地进行全面深入排查,做到逐村逐户逐宗核查,力求彻底查清用地情况。重点开展工业用地、设施农用地、村级集体用地、公益性项目用地等违法用地行为的专项排查清理工作,查清其产业结构类别、生产经营状况、用途改变情况、消防安全隐患及污染等情况。对排查出的历史违法用地,要开展调研,出台政策,本着实事求是、解决问题的原则,明确标准分类处置。要研究补办政策,在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条件下,尽可能突破,放宽补办条件。对符合产业导向、生产效益较好的,能补办的争取补办。符合用地报批相关要求的,要简化报批程序,开通绿色通道,争取年内补办到位。对不符合两规、不符合产业导向、存在安全隐患、污染环境的,要坚决予以拆除。对达不到补办条件、一时又难以拆除的,如公益事业等项目,要研究制定政策,在没收地上建筑物后暂时安排使用,力争理清历史遗留违法用地,消除居住、生产、消防、环境等安全隐患。二是全面落实国土执法快速反应机制。开展乡镇国土综合执法体系建设试点,建立健全乡镇国土资源综合执法队伍,全面落实国土执法快速反应机制,强化快速发现、快速整改、快速查处,更加有效地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、解决在萌芽,全面提升国土资源“一乡一所”工作体制下执法监管工作水平。创新云平台、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手段,实现违法用地“网上管、地上查”,从源头上狠刹新增违法用地。三是全面建立国土资源利用诚信体系。通过市级引领、试点地区示范,全面建立国土资源利用诚信管理机制。对非法占用、买卖土地,非法采矿,逾期不履行国土资源行政处罚等多种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,列入诚信数据库,并在相应平台公布当事人的不良信用信息,由多部门联合采取惩戒措施,发动全社会共同遏制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。四是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。细化批后监管具体操作方案,以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的履行为重点,明确监管主体,落实属地政府、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,完善达产考核、违约追责等制度,通过信息公示、预警提醒、开竣工申报、竣工验收、交纳履约保证金、建立诚信档案等手段,实现对建设用地批后开发利用的全程监管。五是全面实行耕地保护补偿机制。强化激励性保护,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好耕地保护补偿机制,将补偿资金重点用于永久基本农田和示范区的耕地保护,充分调动村级组织和村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。

(二)重点实施四项民生工程

1、实施“地质灾害快搬优治除隐患”工程。目前,全市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有303处,威胁人数7090人,其中威胁常住人口的隐患点202处,威胁人数7090人;涉及行人安全的隐患点101处。省里已专门部署开展了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作,要求三年时间内消除隐患点3000处,减少威胁人数10万人。市政府制订了《台州市地质灾害快搬优治除隐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》,根据隐患点危险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,搬、治联动,按照搬迁为先、应搬必搬的原则,将任务明确到县市区政府,并列入年度考核。计划两年内完成,今年要完成70%,今年要完成70%,即消除隐患点230处,减少威胁人数5243人。各地要紧盯目标,挂图作战,务必将搬迁治理工作落到实处,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

2、实施不动产登记提速扩面工程。今年,不动产登记的目标是“走在全省前列、争取全国领先”。一是完成房屋登记和土地登记历史数据整合,升级改造信息系统,简化内部审批流程,在现有基础上再提速50%以上,并实现第一手商品套式住宅登记“当日办结”。同时,全面推行预约先行、权调并联、网上支付、快递送达等服务,实现全市不动产登记年底覆盖80%以上的事项。二是实施“同城通办”,推行市区不动产登记一体化。套式商品房登记实现“跨区受理、跨区办理、就近领证”,切实方便市区群众。三是按照国家部署,进一步扩宽登记领域,积极做好农村住房确权登记、林权和海域使用权登记工作。

3、实施农民建房用地保障工程。除了积极向上争取农民建房用地指标外,各地要全力做好农民建房用地保障工作。一是优化农民建房用地选址,各地在编制村庄规划时要加强引导,充分利用现有宅基地、村内空闲地和山坡地等非耕地建房。二是大力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,做大增减挂钩平台,通过村内整治、自然村撤并等措施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。三是积极推进“坡地村镇”建设,上坡建房,依山而建,既拓宽用地空间,又实现村庄建设的特色化要求。四是对城市规划区内重大项目涉及征迁安置的,应按照市政府规定,推行“房票”等市场化安置方式,确实需要实物安置的,也应实行立改套。

4、实施地质环境保护发展工程。坚持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,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,大力发展绿色矿业。一是加大“四边三化”“两路两侧”矿山整治力度,积极创建绿色矿山,加强生产矿山粉尘防治。二是全面开展土地质量地质调查工作,为耕地保护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。三是加强地质遗迹保护和公园建设,指导天台国家级重点恐龙化石产地保护和开发,积极创建神仙居国家级地质公园,加快椒江大陈岛省级海洋地质遗迹公园开园建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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