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| 玉土资执罚〔2017〕002号 | 非法采矿 | 2017年7月20日 | 林** | 你采石场于2011年11月8日经审批取得玉环县干江镇干江石料矿采矿权。由于施工技术达不到设计要求,你采石场于2016年9月份未经批准,擅自在矿区东侧超边坡开采。根据《2016年矿山储量年报》,你采石场超边坡开采量为0.53万吨。因此,你采石场超边坡开采已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,已构成破坏性采矿。根据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,宕碴单价为16.5元/吨。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》四十四条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和第(六)项的规定 | | 1、处以相当于矿产资源损失价值10%罚款,计人民币8745元 | |
2 | ?玉土资执罚〔2017〕003号 | 非法采矿 | 2017年7月20日 | 王** | 你采石场于2014年2月27日经审批取得玉环县沙门镇岭头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。2016年10月,为了清理崩塌物造成了治理区西侧、北侧超边坡开采。根据《2016年矿山储量年报》,你采石场治理区超边坡开采1.69万吨。根据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,宕碴单价为16.67元/吨。 |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》第四十条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(二)的规定 | | 1、责令你采石场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;2、没收你采石场越界开采的违法所得,计人民币281723元;3、处违法所得的20%罚款,计人民币56344.6元,共计人民币338067.6元。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