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省三门县花桥镇小溪岭铅锌矿普查探矿权协议转让公示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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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三门县花桥镇小溪岭铅锌矿普查探矿权协议转让公示
浙矿交公示[2014]014号 根据《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〈矿业权交易规则(试行)〉的通知》(浙土资发〔2012〕14号)、《浙江省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》(浙土资发〔2011〕18号)的规定,现将“浙江省三门县花桥镇小溪岭铅锌矿普查”探矿权协议转让有关事项公示如下: 一、探矿权转让人名称:三门县沿山矿业有限公司; 法定代表人:宋大来; 注册地址:三门县海游镇沿山路108号。 二、探矿权受让人名称:浙江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; 法定代表人:姜长才; 注册地址:浙江省绍兴市人民中路160号。 三、转让探矿权的基本情况: 1、勘查项目名称:浙江省三门县花桥镇小溪岭铅锌矿普查。 2、地理位置:浙江省三门县花桥镇甘东岙小溪岭。 3、探矿权范围:(1980西安坐标系统) 序号 东经 北纬 1, 121°26′59″,28°54′45″ 2, 121°27′59″,28°54′45″ 3, 121°27′59″,28°54′00″ 4, 121°27′29″,28°54′00″ 5, 121°27′29″,28°54′15″ 6, 121°27′14″,28°54′15″ 7, 121°27′14″,28°54′30″ 8, 121°26′59″,28°54′30″
4、勘查面积:1.69平方公里。 5、勘查矿种:铅矿。 6、勘查成果情况:据阶段性地质报告评审意见,F1、F2断裂含矿构造蚀变带走向长均在1000米以上,含银普遍较高,局部地段铅锌含量较高,具有一定的找矿前景。 四、转让探矿权勘查许可证号:T33120090602031106; 发证机关:浙江省国土资源厅; 有效期限:2013年07月10日至2015年07月10日。 五、转让价格:甲方用前期勘查投入和取得探矿权的所有费用作为投入,占30%股份。乙方负责矿区普查阶段后续资金的投入,占70%股份。 转让方式:协议转让。 六、公示期:2014年8月20日至2014年9月2日。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反映。 七、联系方式: 联系单位:浙江省矿业权交易中心; 单位地址:杭州市天目山路45号西湖物资大厦8楼; 邮政编码:310012; 联系电话:0571-88877286、0571-88877281; 联 系 人:王薇。
浙江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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